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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山东潍坊。学校先后入选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26个教学单位,拥有电子信息、机械、农业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5万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教师7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760余人。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高端智库专家、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46人,有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科研团队26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

诚邀海内外各类英才加盟学校,共谋发展、同创未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潍坊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年龄要求

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4月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f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潍坊学院博士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将《潍坊学院博士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及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联系邮箱(邮件附件内容须小于50MB,),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毕业学校”,如:教师1+张某某+数学+博士研究生+山东大学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报名材料: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④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⑤应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用人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其他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学校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文件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孙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6-8785157  8785580

监督电话:0536-878575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潍坊学院博士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潍坊学院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