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一、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人事、劳资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起草学校人事工作政策制度,不断推进人事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二)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起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宣传、引进培养和服务等工作。

    (三)统筹规划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做好教师进修培养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岗位管理,做好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聘用、考勤、调配、考核及奖惩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中层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做好学校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价和工人考工定级工作。

    (七)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退休、抚恤、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制定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八)负责人事代理和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服务,做好待岗人员的培训、安置、转岗分流工作。

    (九)负责各类人事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和上报工作。

    (十)按规定做好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领导分工

    杨守忠,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处长(主任),主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等工作。办公地点:行政楼409房间,办公电话:8785959。

    张付功,人事处副处长,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管理、人员调配、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竞聘评价、教师发展等工作,分管人事科、师资管理科(教师职业发展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协助管理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地点:行政楼418房间,办公电话:8785958。

    康晓俊,人事处副处长,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教职工考核及奖惩、单位绩效考核、绩效工资、社会保险、退休待遇、抚恤金管理、编外人员管理和党建群团及其他处内日常事务,分管劳资保险科、人事档案科、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地点:行政楼418房间,办公电话:8785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