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中心是人事处负责全校人才交流工作的科室。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有关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工作。
二、负责对学校待聘人员的管理、培训、交流等工作,为待聘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三、负责学校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的发布、组织考察引进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学校博士、硕士人员技术补贴的审批和调整工作
七、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